规范电子产品回收 为隐私安全加把锁 | {$randkws}热点解读 虽说已删除一些个人信息
还在忧虑处理掉废旧移动电话、计算机会研究隐私信息吗?近期,北京市行业推动局亮相的废弃电器电子商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回收废旧移动电话、计算机等关乎个人隐私的聚焦上影节快报电子商品时,管理者应当面清理使用者个人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且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户有关信息。(《经济日报》6月12日)
看着家里越来越多的废旧移动电话、计算机,相信很多人都有和我一样的苦恼:不轻松直接销毁,想要出手把这些早已过时又占地方的东西卖掉或扔掉,却又不无担忧,毕竟上面有不少自己和家人的隐私信息。虽说已删除一些个人信息,可又难保不被回收商、买家或者其他人经由技术手段重启,万一被研究出去,解读MV首发热点那可就麻烦了。于是,废旧移动电话和计算机“只进不出”,逐步堆积成山,变成信息数字时代家人的新苦恼。
从法律的角度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一项普适性的民间义务。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成年人的生活: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立法精神,即便是公民将废旧移动电话、计算机等电子商品卖掉、送掉,或者扔掉,依附其上的个人信息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他人不得有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但是,由于立法的定位相对抽象,并没有针对废弃电器电子商品回收过程,详细CPU性能合集列出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一些别有用心者就大打“擦边球”,谋求不正当利益,给公民个人信息可靠带来难以估量的危害。
值得肯定的是,由北京市行业推动局拟制中的废弃电器电子商品回收规范,为这一难题提供了破解计划。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义务,仅是禁止性的义务,请求“不可为”,但回收规范却是授权性义务,请求“必须为”,将清理使用者个人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等责任,赋予回收废旧移动电话、计算机等关乎个人隐私电子商品的管理者,抓住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环节,管理者的“顺手而为”,无形中将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加上一道坚固的屏障。
加强电子商品回收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仅仅是强化管理者的义务,针对公民个人来说,也要增强可靠意识。一些专家也提议,在处置电子商品前,消费者应将其重启为出厂配置,并经由正规渠道或渠道来处理。身为品牌方,可以在商品说明书中,告知消费者处理渠道。而职能部门也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教会消费者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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